一、申请阶段(以系为单位立卷)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个人立卷)
1、党支部采取团组织(团总支)推优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经考试合格填写登记表颁发结业证。
4、党支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写思想汇报。
6、撰写自传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阶段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填写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发展成熟的,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人数按年度或学期发展计划1:1.5掌握)。
2、党支部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主要对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外调政审,并对发展对象本人形成个人结论性政审报告。
4、校党校对政审合格者进行培训,党支部对培训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填写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党总支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可发展的,填写党员推荐对象情况一览表(预审)报校党委组织部预审。
2、校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4、校党委派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5、党总支将预备党员审批情况一览表及相关党员档案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6、校党委研究审批新党员。
7、党委组织部向各党支部反馈党委审批结果。
8、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各学院自行安排)。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预备党员写思想汇报。
3、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
4、党总支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填写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5、公示
6、支委会审查并将审议报告提交支部大会。
7、党支部召开支部转正大会。
8、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一览表,连同党员档案一起报党委组织部。
9、校党委批准。
10、整理党员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