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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师生外出请假及报备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23-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如下,望全院师生严格遵守。

一、处级干部

按照学校要求外出向分管校领导履行书面请假及外出报备手续

二、教职工

1、工作时间因病因事请假,行政人员及任课教师向院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同时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形式告知党总支书记;其他人员向党总支书记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告知院长。

2、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离开枣庄市外出,行政及教学人员须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向院长报备;其他人员向党总支书记报备。报备内容如下:某某人员因什么事情于什么时间离开枣庄前往某地干什么事情,计划于什么时间返回,交通方式是公汽、火车、飞机或者自驾等。

三、学生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按照原来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节假日、周末、晚上等其他时间离开学校,须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向辅导员报备,报备内容如下:某某学生因什么事情于什么时间离开学校前往某地干什么事情,计划于什么时间返回学校,交通方式是公汽、火车、飞机或者自驾等。辅导员须掌握学生24小时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