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渗透力,促进宪法法治意识落细落实,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民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的通知》(枣普法办[2018]20号)(见附件),开展主题为“宪法在我心中”的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

 此次知识竞赛活动时间为20181210日至2019120日,分为启动、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20181210日零时至2524时为学习阶段,20181226日零时至201912024时为竞赛阶段。参赛选手可随时通过手机注册安装良法APP(登录www.q11iangfa.com或通过应用宝、360手机助手等应用商店搜索“良法”下载注册),选择进入竞赛活动,完善相关注册资料后,点击“我要学习”,在线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点击“我要竞赛”,在线参与竞赛答题,实时查看竞赛成绩并分享好友。2018122524时前,只开放“我要学习”窗口,20181226日零时起开放“我要竞赛”窗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活动人数按参加竞赛人数统计。

 活动结束后,20192月中旬,活动组委会组织个人奖抽奖、团体奖评选,通过“良法”网站公布获奖结果。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团体奖分组织奖、特别贡献奖两个奖项,2月下旬,获奖个人、团体通过“良法”网站打印获奖证书。

 这次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是“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深化全民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务实之举。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动员,力求最大限度激励引导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为全面贯彻“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9116日前报校党委宣传部1907办公室。宣传部将对各单位参加竞赛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并将其纳入普法考核督查参考内容。

 联系人:邵清清

 电话:3786718          邮箱:zzxyxcb6718@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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