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关于开展“我的好老师”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广泛宣传和展现当代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讲好优秀教师教书育人的故事,弘扬蜡烛精神,展示教师风采,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我校决定开展“我的好老师”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反映我校优秀教师群体和个人新时代风貌的短视频。

二、内容要求

(一)主题鲜明。通过拍摄教师形象片或记录优秀教师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大爱精神和可贵品质。

(二)感染力强。作品唯美大气,展示教师心灵之美、形象之美、职业之美,体现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创作内容以教师的工作生活事迹、才艺展示、我和老师的故事为主,内容真实、亲切、生动。

(三)形式自由。可采用公益片、微电影、专题片、综合视频短片等形式,结构清晰,创意独特,积极向上。

三、格式规范

文件格式MP4,非移动设备拍摄的视频格式均为宽1920*高1080P。手机拍摄格式为高1280*宽720P。每段视频一般不超过1分钟,视频较长的可分段上传。

四、组织实施

00001.

征集时间。自9月3起至9月18日止。

00002.

(二)作品提交。短视频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595822@qq.com

(三)作品评选。第一阶段由校内评委团队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打分,评出优秀作品。第二阶段:优秀作品由学校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五、鼓励措施

(一)设立奖项。本次征集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颁发证书。

(二)展示作品。获奖作品将在枣庄学院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展播。

六、有关事项

(一)作品一经提交,使用权、修改权归主办方所有。

(二)作品提供者应确保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将取消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征集活动,并倡导师生积极参与,发掘身边的师德典型、讲好身边的师德故事,展现教师时代风貌,形成强大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枣庄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3日


   版权所有© 枣庄学院外国语学院 地址:中国.枣庄市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电话:86-0632-3786732 邮箱:uzzwgy@163.com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