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枣普法办【2019】10号文件要求,现将《省司法厅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并于7月12日前将“我与宪法”微视频按照要求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楼1907室),由宣传部初评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邵清清

联系电话:3786718

邮箱:zzxyxcb6718@163.com

枣庄学院宣传部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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