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作者:枣庄学院外国语学院 时间:2011-10-11 点击数: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枣庄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及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切实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学校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决服从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逐步推进,防止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资源共享、内容衔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学校重要决策及执行、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学校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学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务公开目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学校基层党组织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学校基层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的范围应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定,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公开范围原则上分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各学院党总支及各直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全体师生员工等层面。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可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类型。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进行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方式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坚持简明、灵活、规范和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公开方式。在公开方式上,学校设立党务公开栏,在学校网站上开辟党务公开专栏。

1、适合在党委领导班子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公开。

2、适合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公开;

3、需要向学校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员公开。

4、按规定可以向全体教职员工和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会议、校报、网站、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纪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并下设办公室,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1、纪委承担牵头任务,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严肃查处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等问题。

2、党委办公室负责指导有关党的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内容的公开。

3、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制度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公开。

4、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二)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制度建设是党务公开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由纪委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党委办公室建立完善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由党委组织部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采取召开会议、设立宣传专栏和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动态,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在全校上下形成全面推进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考核,将党务工作列为对党员干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考核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是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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